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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監管新媒體及「個別使用者」

如果你贊成以下意見及觀點,請加入聯署行列,
所有簽名將以電郵方式逕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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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對於政府發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文件,我們有以下意見:


強烈反對文件中對新媒體及「個別使用者」監管的建議,包括:


- 增設瀏覽控制系統,核實瀏覽人士的年齡,例如要求瀏覽不雅資訊人士先輸入信用卡資料以核實身分,確保瀏覽人士年滿十八歲

- 立法強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過濾軟件

- 一併規管向公眾人士的發布及個別使用者之間的傳送

- 給予執法部門權力,在取得法庭手令後,向網站或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出「強制移除違規網頁通知」


反對理由如下:

1. 根據基本法第三十條,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而接收網上色情資訊並非違法行為,任何核實身分的措施皆侵犯互聯網使用者享有通訊秘密的權利。

2. 在不侵犯使用者私隱的情況下,伺服器端根本無法辨別使用者的年齡,所以任何安裝於伺服器端的過濾軟件必定會侵犯任何年齡的使用者的通訊自由。

3. 執法部門有機會藉此權力監控互聯網資訊的發佈,嚴重侵犯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賦予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希望政府在展開立法程序前充分考慮我們的意見。


所有聯署人士 (見附件或網址:http://www.hkstandup.com/signatures-28.html)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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